关于修订图书馆《文献资料借阅方法与权限》的通知

图书馆根据馆藏资源利用和读者借阅情况,现对《文献资料借阅方法与权限》文件中,第五条“外借期限”修订如下:

第五条 教职工读者借书期限为180天,研究生读者借书期限为180天,本专科生读者借书期限为30天。

新的借阅规则自2016年5月6日起实施。

山东交通学院图书馆

2016.4.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