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根据馆藏资源利用和读者借阅情况,现对《文献资料借阅方法与权限》文件中,第五条“外借期限”修订如下:
第五条 教职工读者借书期限为180天,研究生读者借书期限为180天,本专科生读者借书期限为30天。
新的借阅规则自2016年5月6日起实施。
山东交通学院图书馆
2016.4.27